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廉洁文化建设和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和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河南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学校廉洁文化建设,营造崇廉尚洁的文化氛围,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鼓励和启发广大师生展现风采、弘扬正气、诚实守信、敬廉崇洁,经研究,决定举办郑州师范学院“清风廉韵”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郑州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郑州师范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承办单位:郑州师范学院美术学院
二、活动主题
紧扣党风廉政建设主题,颂清廉、扬正气,体现清正廉洁,弘扬清风正气,鞭挞不正之风,主题鲜明,思想深刻,具有激励人、鼓舞人、引导人的良好作用。聚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廉洁要素,特别是黄河文化、中原文化中的廉洁要素,立足于廉洁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以弘扬新风正气,鞭挞消极恶腐,营造清正廉洁、和谐守法、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为主要内容,传播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理念,反映广大师生对廉洁文化的独立思考。
三、作品要求
(一)作品应紧扣大赛主题,充分彰显廉洁文化建设内涵,有一定的思想性,寓意深远,体现时代性、艺术性、观赏性,具有激励人、鼓舞人、引导人的作用,反映师生对廉洁文化的独特思考。
(二)通过摄影艺术的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地反映廉洁文化、廉洁元素,充分发挥廉洁文化的教育、示范、引领作用,运用光影语言诠释清廉之美、弘扬时代新风,用镜头展现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果,展现廉洁家风、清廉学校建设,推广“廉洁从政、廉洁从教、廉洁从业、廉洁从学”等寓意,主题鲜明,表现力强,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从中受到廉政教育和启示。
(三)参赛作品采用JPG格式,文件大小3M以上,数码相机和手机拍摄均可,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1组(4幅),须标明顺序号。照片可进行有限的后期处理(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允许对原始影像进行图像添减合成,作品画面不得添加任何文字、水印和边框及装裱设计,电脑软件制作合成的作品不得参赛)。照片须保留其原始信息,对于不能提供原始照片信息的参赛照片,视为无效作品。
(四)所有类型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著作权或他人名誉权、肖像权。作者须拥有作品的完整版权和署名权,若发生著作权或其他权利纠纷均由作者个人负责。
四、报送方式
摄影作品只需提供电子文件。参赛作品以各基层党总支、机关各部门为单位进行报送,于2024年9月20日前将作品电子稿打包压缩后通过企业微信发送至美术学院魏娜,或通过U盘报送至西校区崇贤楼204室。郑州师范学院“清风廉韵”摄影大赛报名表(见附件1)和郑州师范学院“清风廉韵”摄影大赛汇总表(见附件2)的电子稿须随作品压缩包一同报送,其中,报名表扫描件必须有作者亲笔签名。文件命名格式统一为: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拍摄地点+院系(部、处室)+联系方式。
五、赛程安排
(一)作品征集阶段:2024年7月中旬至9月中旬。各单位进行宣传发动,对拟报送作品进行初选,按要求报送作品至美术学院。
(二)作品评选阶段:2024年9月下旬。
(三)作品展出阶段:2024年10月。
六、奖项设置
评选区分教师组和学生组,从入选作品中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并评出组织奖若干。
七、优秀作品荣誉设置
(一)颁发荣誉证书;
(二)择优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
(三)在校内电子屏展示;
(四)参加清廉校园主题展;
(五)用于校园廉洁文化宣传。
八、有关事宜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把这次活动作为学校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环节,充分发动,认真组织。对报送作品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杜绝抄袭现象出现。
(二)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作品作者同意将该作品的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基于宣传目的对作品的改编、汇编、互联网传播等授予此次比赛主办单位,对于优秀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刻录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三)未尽事宜,由活动主办方负责解释。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纪委:白雪 0371-65500909
美术学院:魏娜 0371-65501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