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党的十九大召开后,湖南精准对标党中央要求,充分借鉴先行试点省市的经验做法,按照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紧锣密鼓,精心施工,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截至2018年1月,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全部挂牌成立并开始运行,标志着湖南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监察委员会的成立,是全面从严治党再出发的新起点,是纪检监察工作翻开的新篇章。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坚强保证。
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
全面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的重大改革、国家监督制度的顶层设计,是确立中国特色监察体系的创制之举,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举措,对于实现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统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这是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必然要求。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党的十九大部署在全国范围内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正是全面从严治党在新时代的再出发,释放了反腐败斗争一刻不停歇的强烈信号。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所蕴含的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直击当前反腐败斗争存在的力量分散、衔接不畅等现实问题,有利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这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必然要求。我们党全面执政、长期执政,最大的挑战就是对权力的有效监督。对于拥有8900多万党员的大党来说,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外部监督是必要的,但根本要靠强化自我监督。党内监督全覆盖,必然要求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既具有高度内在一致性,又具有高度互补性。一方面强化党内监督,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用纪律管住党员干部,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另一方面构建国家监察体系,党内监督达不到的地方,或者对不适用执行党的纪律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真正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通过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有利于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这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都是中国特色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党经过长期探索实践,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层次清晰、运行有效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使管党治党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但就国家监督体系而言,虽然政府内部和外部都有监督机制,检察院还有专门的反贪污、反渎职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力量,但反腐败资源力量比较分散。建立国家监察委员会,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完善国家监督体系,形成更加严密的反腐败监督体系,必将有效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有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树牢“四个意识”,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始终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党的领导是当代中国最高的政治原则,也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得以形成并巩固发展,最根本的就是得益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意志顽强、领导有力。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监委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头脑清醒,理直气壮地同一切违背党的原则、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作斗争,做党的忠诚卫士。
坚决担负政治责任。监察委员会组建挂牌只是第一步,今后任务更加艰巨。检验监察体制改革是否成功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党委是否担当起了主体责任,牢牢把握领导反腐败斗争的主动权,充分发挥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和监委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能作用,保证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肌体健康。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省委改革部署,各级党委要始终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党委书记要当好“施工队长”,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反腐败是严肃的政治任务,不管是监督执纪问责,还是监督调查处置,都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在工作中体现党的政策、彰显政治效果。
坚决听从党委指挥。思想统一才能同心干事,步调一致才能形成合力。监察体制改革涉及机构调整、利益调整。改革之后,纪委和监委进了一家门、成了一家人、说的是一家话、干的是一家事,变的是身份、不变的是使命,变的是岗位、不变的是责任,最重要的是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听从党委的统一指挥,带着使命感和责任感投入到新的工作。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程序、规矩办事,不得违背集体决定自作主张、自行其是。
聚焦主责主业,坚决担负起正风反腐的历史重任
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了总部署、总动员,吹响了继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冲锋号。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纪委和监委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主力军,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严格按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三次全会决策部署和确定的目标任务,聚焦主责主业,主动担当作为,以坚如磐石的决心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效来检验工作成果,推动全省政治生态实现根本好转。
持续加大正风反腐力度。从近几年巡视和查处案件的情况来看,一些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一些腐败分子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消除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任务艰巨;一些党员干部仍然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当“耳旁风”,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禁而不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习难改;发生在基层党员干部身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严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监委和纪委合署办公后,拳头攥得更紧了,打出去就要更加有力。必须紧紧抓住惩治这一手不放松,用好“四种形态”,对腐败分子露头就打、绝不姑息,对“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形成强大震慑,持续释放正风肃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扎实推进监督全覆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强化党内监督是为了保证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强化国家监察是为了保证国家机器依法履职、秉公用权。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成立监察委员会,带来的最大改变就是实现了监察对象扩展,实现了对全省公职人员的全覆盖,有效解决了过去行政监察范围过窄、反腐败力量分散、法纪衔接不畅等问题。要围绕提升监察效能,增强监督合力,不断创新监督机制,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改进谈话函询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国家监察与巡视巡察监督、派驻监督有效结合的具体办法,积极推进监察职能向派驻机构和基层拓展延伸,不断完善巡视巡察、派驻、监察三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实现监督无盲区、无死角。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南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显著成就,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普遍赞誉。但是种种迹象表明,湖南全面从严治党仍然任务艰巨,决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见好就收的想法。必须坚持标本兼治,以治标促进治本,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管党治党责任上肩,扎紧不敢腐的制度笼子、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扶贫领域,加大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按照纪委和监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的要求,围绕实现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反腐败力量全面融合、监察全面覆盖的目标,加强自身建设,提升能力素质,不断提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水平,使反腐败的铁拳攥得更紧、威力更大,实现“1+1>2”的改革目标。
锻造专业队伍。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立足新时代新使命,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主动克服“本领恐慌”,以全新的角色尽快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两手抓,既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又夯实专业本领,认真学习与履行监察职责相关的法律知识,全面提升监督、调查、处置等方面的业务能力,建设既懂纪又懂法、守纪律讲规矩的专业化干部队伍。
完善工作机制。加快内部融合,边磨合、边探索、边提高,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改革工作,尽快使纪委监委的工作正常高效运转起来。对相关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善于发现和解决改革中的具体问题,用有力的举措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理念、流程、方式的无缝对接,积极探索纪检监察机关内部运行机制,建立科学的制度规定,形成衔接有序、监督有力、制衡有效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纪法协调衔接机制,在线索处置、证据转换、案件移送等方面,建立监察委员会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不断提升反腐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
注重防腐拒变。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委监委必须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去年省纪委查处了一批纪检监察干部严重违纪案件,这些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例,是沉痛的教训。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引以为戒,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铸就水火不侵、刀枪不入的“金刚不坏之身”。完善自我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坚决清除害群之马,防止“灯下黑”,真正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家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