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抓实抓好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科学分析党面临的风险和挑战,深刻阐述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诠释了新时代共产党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我革命、砥砺奋进的斗争精神。讲话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理论的最新成果,为纪检监察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重整行装再出发提供了重要指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的部署抓好任务落实,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奋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聚焦政治监督,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是引领伟大斗争、伟大事业、最终实现伟大梦想的根本保证。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最根本的是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纪委作为政治机关,在这方面担负着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高度警惕“七个有之”,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各自为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这个最根本的政治担当,用好问责利器,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聚焦作风建设,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纠正“四风”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拿出恒心和韧劲,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牢牢抓住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根本,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来抓,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坚持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在严防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抬头回潮的同时,在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重点纠正少数领导干部爱惜羽毛、回避问题、庸懒无为,一些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问题,特别是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要坚决问责。把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作为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着力点,决不让特权行为滋长蔓延。同时,聚焦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和县乡基层等领域,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向基层延伸,使党的作风深度向好、全面向好。

                   聚焦惩治腐败,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化标本兼治,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老虎”露头就要打,“苍蝇”乱飞也要拍。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放松。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定不移、精准有序,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做到“打虎”“拍蝇”“猎狐”三管齐下,有效遏制增量、有力削减存量,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全面深化追逃追赃工作,持续推进“天网行动”,形成持续震慑,形成不敢逃、不能逃、不想逃的局面。严厉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切实增强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深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拔“烂树”、正“歪树”、治“病树”,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聚焦监察体制改革,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浙江是党中央确定的先行试点地区,按照党中央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发挥“探路者”作用,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实现了预期目标。接下来,我们要继续担起先行先试责任,翻篇归零再出发,做好巩固、深化和提高的文章,着力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要进一步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强监察机关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要加大探索实践力度,探索形成高效顺畅的监察工作运行机制,特别是在完善监察体系、细化职务犯罪案件管辖要求、规范监察措施特别是留置措施适用、监察职能向派驻机构和乡镇一级延伸以及形成巡视、派驻、监察三个全覆盖合力等方面,努力提供更多的浙江素材、浙江经验。

                   聚焦自身建设,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干部队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打铁必须自身硬。加强自身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永恒课题,也是党内外十分关注的问题。特别是监察委员会的成立,使这个课题更加突出地摆在我们面前。纪检监察机关责任重大。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体制新任务,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拒腐蚀的工作机关。要忠诚履职尽责,无私无畏、敢于担当,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敢于为党和人民的利益唱“黑脸”、当“包公”。要突出能力建设,持续深化“三转”,全面提升执纪和执法、纪检和监察两个方面的能力素质,确保干部的理念思路、工作方式、工作作风与新形势新体制新任务相适应。要强化自我监督和约束,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坚持刀刃向内、纯洁队伍,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决不护短,对执纪违纪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以实际行动回应各方面关切,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 刘建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