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廉洁文化建设和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和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河南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学校廉洁文化建设,营造崇廉尚洁的文化氛围,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经研究,决定举办郑州师范学院廉洁书画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郑州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郑州师范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承办单位:公共艺术教育部
协办单位:数学与统计学院、历史文化学院
作品的收稿、评选及展览等比赛相关事宜由公共艺术教育部负责。
二、活动主题
紧扣时代脉搏,突出廉洁主题,聚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廉洁要素,特别是黄河文化、中原文化中的廉洁要素,立足于廉洁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传播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理念。
三、征稿要求
(一)作品内容
1.作品内容积极向上,符合党的路线、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2.参赛作品要结合中原大地、黄河文化等蕴含的廉洁元素,能够体现出深厚的文化底蕴与艺术品位,适合面向师生广泛传播,有利于推动廉洁文化进校园;
3.参赛作品可以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家教家风建设、纪律建设、廉洁自律相关政策法规等方面着手,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廉洁故事、清廉人物、廉政诗词、典型案例等为内容进行创作,展现中国共产党在河南的廉洁风采,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清风正气;
4.本次征集作品只限原创。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作者须拥有作品的完整版权和署名权,若发生著作权或其他权利纠纷均由作者个人负责。
(二)作品征集
凡我校在职教职工和在校学生的作品均可参加征集评选活动。参赛作品以各基层党总支、机关各部门为单位进行报送,不接受个人单独报名。报送单位须随作品同时提交“郑州师范学院廉洁书画比赛报名表”(见附件1)和“郑州师范学院廉洁书画比赛汇总表”(见附件2)。
作品报送地点:东校区综合楼13楼公共艺术教育部1313办公室。
(三)作品类别
1.书法:书体不限,篆书、草书需另附释文。
2.绘画:表现形式不限。
(四)作品要求
1.作品规格:
书法、中国画最大不超过四尺整张,四尺整张、四尺条、四尺斗方均可。
其他绘画作品不超过68cm×68cm大小,长方、正方均可。
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不接收非纸本类材料创作的作品(传统绢类除外),作品请勿托裱、装裱。
2.使用他人诗文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落款处注明内容原作者姓名及诗文名称。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院系(部、处室)、班级、电话、作品类别、作品名称等。
3.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不予评选。
四、赛程安排
(一)作品征集阶段:2024年5月初至6月初。各单位进行宣传发动,对拟报送作品进行初选,按要求报送作品至公共艺术教育部。
(二)作品评选阶段:2024年6月中旬。
(三)作品展出阶段:2024年6月底至7月中旬。
五、奖项设置
评选分教师组和学生组,共评出入选作品100件左右,从入选作品中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并评出组织奖若干。
六、优秀作品荣誉设置
(一)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二)择优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
(三)在校内电子屏展示;
(四)参加庆“七一”清廉校园主题展;
(五)用于校园廉洁文化宣传。
七、有关事宜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把这次活动作为学校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环节,充分发动,认真组织。对报送作品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杜绝抄袭现象出现。
(二)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作品作者同意将该作品的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基于宣传目的对作品的改编、汇编、互联网传播等)授予此次比赛主办单位。对于优秀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刻录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各类别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评选结束后对入展作品进行展览。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纪委:白雪 0371-65500909
公共艺术教育部:康敬涛 15981868067